检槽乡卫生院医疗检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TPYL-2023-C210
项目名称:检槽乡卫生院医疗检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08.00万元
z高限价:108.00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糖化血红蛋白仪、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模拟人”等检测设备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下同):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生产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中的(1)——(9)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领取相关文件资料。
售价:600.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提供近年(指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生产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同时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四、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3年09月28日14点00分至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