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务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务通”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宝丰县人民法院,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BJ2023-25
2.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务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80000.00元
z高限价:88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z高限价(元)
1 1 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务通”服务采购项目 880000.00 88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主要包含拟升级审务通服务(包含终端更新)、基础通信及流量等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5服务期:2年;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7.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须按要求把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资料盖章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发送时所提供资料每一条需罗列清楚,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要求证件不一致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4.磋商文件发售方式:资料提供齐全后,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z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