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泉度假区管办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珍珠泉度假区管办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HG-20230907-02
项目名称:珍珠泉度假区管办食堂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88万元
采购需求:珍珠泉度假区管办食堂食品配送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经营贸易型企业的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提供的相关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涉及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不挂靠、不分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9:00-17:00,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将报名所需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付款记录截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核验通过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
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单独密封)。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