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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区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9 18:21:23  浏览次数:40
核心提示: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区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SP2023-025)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受青岛蓝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远创国际蓝湾创意
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区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P2023-02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受青岛蓝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区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SP2023-025
2.项目名称: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区综合能源管理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3.项目内容:
1、电站备案:协助项目备案、并网接入业务办理等相关内容;2、勘察设计:光伏电站工程现场详细勘察及测绘、荷载分析、初步设计、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光伏电站概(预)算编制等相关技术资料;3、设备与材料,光伏电站涉及的光伏电池板、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支架及电缆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与材料采购;4、项目施工:项目所涉及的土建、防水施工,支架、光伏电池板、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支架及电缆等项目相关的全部工程的安装施工、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安全管理等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全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5、调试验收:可靠性调试、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消缺服务,消防报建及验收(如有必要)、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
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等;6、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内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及验收,即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需纳入勘察、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内。
4.招标控制价
项目总限价为3.3元/瓦,其中设计部分z高限价为0.05元/瓦;施工及其他部分z高限价为3.25元/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3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5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7.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及“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2条、第4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及“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3条、第4条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第1条、第4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时间:自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9.2方式:请持下列证件购买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售价:每套500元整人民币,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缴纳,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9.4售价:每套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9.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0.1时间:2023年9月28日0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
11.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时00分。
11.2地点:青岛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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