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辅料和卷烟生产经营管理平台专网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 2023-3-33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辅料和卷烟生产经营管理平台专网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辅料和卷烟生产经营管理平台专网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辅料和卷烟生产经营管理平台专网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辅料和卷烟生产经营管理平台专网建设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5日16时00分
供应商可于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RMB 500) ,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整份报告(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